大氣科學研究所碩士班入學考試新制(113學年起,2024年2月適用)
說明:(1)甲組考試項目由『筆試100%』改為『審查30%+口試70%』
乙組考試項目由『筆試70%+口試30%』改為『審查30%+口試70%』
(2)新制簡章初稿(簡章格式依2023年11月台大研教組公布為準)
考試項目 |
甲組(招生名額:7) |
乙組(招生名額:1) |
審查項目 (佔分30%) |
一、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二、歷年成績單 三、名次證明書 四、1000字內與大氣領域相關之大學修課歷程報告 五、1000字內就讀計畫(1.大氣領域有興趣的方向 2.研究所就學及生涯規畫) 六、大氣領域相關之實習經歷或課外活動及其他有利審查資料(如專題研究報告、參賽得獎資料等,此項非必要)
|
一、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二、歷年成績單 三、名次證明書 四、1000字內與大氣或理工領域相關之大學修課歷程報告 五、1000字內就讀計畫(1.大氣領域有興趣的方向 2.研究所就學及生涯規畫) 六、大氣或理工領域相關之實習經歷或課外活動及其他有利審查資料(如專題研究報告、參賽得獎資料等,此項非必要)
|
口試 (佔分70%) |
參加資格:審查成績達70分(含)且總分排名前14名 時間地點依簡章規定 |
參加資格:審查成績達70分(含)且總分排名前2名 時間地點依簡章規定 |
相關規定 |
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,不予錄取 |
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,不予錄取 |
(3)如有任何相關考試變動疑問,請聯繫林明昌助教(02-33663923,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