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氣系博士班入學方式

(一)、本系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

1. 申請條件:
  (1) 碩士班修業1年以上,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。
  (2) 經肄業系所或相關系所教授二人以上推薦具研究潛力者。
  (3) 須繳交研究成果或研究計畫書。

2. 申請手續:
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,第一學期應於七月二十日至七月三十一日,第二學期應於一月二十日至三十一日,至教務處研教組索取申請書,並經承辦人員查註名次後,併同碩士班修業一年以上之歷年成績表一份、教授推薦書二封以上,以及研究成果或研究計畫書一份至助教室提出申請,以便另安排面試審查。

(二)考試入學

1. 報考資格:(依教育部母法規定)
  (1) 獲有大氣科學、大氣物理、氣象系所之碩士學位者。
  (2) 獲有其他相關系所之碩士學位、經系主任核可者。

2. 報名時間:每年4月學校初開始發售簡章,詳細報名日期請見當年度簡章說明。

3. 考試項目:
  (1) 書面審查: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,占總成績50﹪。
  (2) 口試:書面審查成績達70分以上者始得參加,占總成績50﹪。

(三)本系大學部逕行修讀

1. 申請條件:
  (1)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全班(組)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。
  (2) 經肄業系所或相關系所教授二人以上推薦具研究潛力者。
  (3) 須繳交研究成果或研究計畫書,修過學士論文者可優先考慮。
  (4) 須於當學年度取得學士學位,並於次學年度就讀博士班,不得保留入學資格。

2. 申請手續:
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,須檢具下列各件資料,於本校規定之申請期間內,向本所提出申請。
  (1)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。
  (2) 學士班歷年成績表一份。
  (3) 教授二人以上推薦書。
  (4) 研究計畫書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