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 獎勵對象:國立臺灣大學各院二年級以上在學生。
l 金額:每學年約新台幣1萬元。
l 申請條件:
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,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,無不良紀錄,家境清寒者優先。
l 繳交證件:
申請表1份(請至生輔組網頁下載本校用申請書)、學業、操行成績單1份、戶籍謄本1份、清寒證明書1份、切結書(詳見附件)。
l 申請方式:
繳交文件包含申請表、備審證明文件、切結書等紙本資料,於10月20日(四)中午前繳交資料至系辦。
詳細規定請見附件:「故何君辦法(最新).pdf」、「★故何君切結書.docx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