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時間:105年10月1日至10月21日
申請條件:
(1) 105學年度應屆畢業學士,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全班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者。
(2) 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,並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副教授以上兩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申請文件:
1.申請書一份
2.歷年成績表一份
3.教授二人以上推薦書。
4.研究成果或研究計畫書一份。
申請時間:105年10月1日至10月21日
申請條件:
(1) 105學年度應屆畢業學士,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全班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者。
(2) 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,並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副教授以上兩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申請文件:
1.申請書一份
2.歷年成績表一份
3.教授二人以上推薦書。
4.研究成果或研究計畫書一份。